“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成都市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还将认真查找填补典型案例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成都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戴德军26日参加成都市委新闻发布会时表示,近两年来,成都将反腐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后,对相关地方、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已修订制度两千三百余条。
“我们不是就办案而办案,而是办理具体个案的同时,发现带有共性、体制性、制度性的问题,从而发挥更大的办案效果。”戴德军强调,反腐败不仅在于不断加大打击腐败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更重要的是在于堵塞制度的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尽管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进展,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干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戴德军表示,为此,《中共成都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于日前正式出台。
《意见》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量身定制责任书、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一案双查”的实施办法等。
此外,《意见》首次提出“实行决策失误终身问责制度”,并表示将制定公务回避、利益回避、职务回避、特定关系人回避等规定,积极构建反腐败信息综合查询平台,建立完善信访举报管理平台,制定中长期巡查工作规划等。
根据《意见》以及细化的“任务书”和“时间表”,成都力争到2015年底,腐败存量进一步减少,腐败增量有效遏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主要制度机制建设初见成效;到2017年底,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惩戒作用进一步发挥、反腐倡廉制度机制更加完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构建起与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本制度框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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