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经适房以外的其他各类保障房和自住房项目,物业服务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企业的选聘,也将类似小客车摇号,采用全市统一软件摇号获得。昨天,市住建委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住房物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除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委托物业协会根据市场服务成本变化情况,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住建委将会同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建立一个承接保障房和自住房项目的物业服务优秀企业名录。未列入企业名录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本市保障性住房和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物业服务业务。能够列入这份名单的物业企业,必须满足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申请入围前两年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信息系统无扣分记录、物业服务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
此外,《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物业企业的选聘也将采取类似小客车摇号和自住房摇号的模式,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选择,摇号、选聘结果会在市住建委和物业协会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