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办高校招生禁用“第一”“最好”宣传

2015年03月30日 13:39   来源:北京晨报   李佳

  近日,市教委下发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民办高校不得在招生简章中使用“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此外,“100%考试通过率”“100%就业率”等承诺性用语也不得出现在招生简章中。

  为招揽生源,此前一些民办高校在招生简章中经常用一些修饰性的词语,今年教委明确要求招生简章以及宣传过程中,民办高校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不得使用“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100%就业率”“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承诺性用语。不得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生就业前景等作虚假、夸大宣传。

  通知还要求,民办高校的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类型、办学内容、举办者、校长等信息应与办学许可证一致,如发生变更,须到市教委办理变更手续。有关办学条件、教学活动的图片要采取本校及本校师生员工的实景照片,不得采用电脑合成的图片。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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