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名画26年没归还?珠海警方回应尽快妥善解决

2015年04月27日 22: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邓媛雯 陈彦儒

  针对媒体报道“孙某龙被珠海拱北警方暂扣两幅绘画26年未归还”一事,27日晚上珠海警方公开回应称:珠海市拱北口岸公安分局一直以来都没有回避该案,认真开展了各项调查核实工作,并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商。

  据了解,1989年7月16日,拱北公安分局(现拱北口岸公安分局)根据拱北海关的线索通报,将涉嫌走私文物的北京男子孙某龙查获并收容审查,依法扣押其随身携带的“两幅画”(即孙某龙所称吴昌硕、李苦禅水墨画各一幅)等物品。

  经送广州鉴定,该“两幅画”为赝品,为此,拱北公安分局认为孙不构成犯罪。当年7月19日,警方依法对孙某龙解除收容审查,退还扣押物品,由于当日送鉴定的“两幅画”在广州尚未回到珠海,该“两幅画”当时没有及时发还。

  事后办案人员曾经联系孙某龙退还画作,未果。由于人员变动、办公场所搬迁、当时涉案物品保管、交接不规范等历史原因,该“两幅画”至今没有找到。

  据珠海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对于孙某龙的诉求,珠海警方一直都在积极查找、协商,推动问题解决。2006年5月,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向孙某龙出具“此两幅画已丢失,现仍在查找中,相关赔偿事宜责成拱北口岸分局与你协商解决”的信访答复意见。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面谈协商,力求妥善解决赔偿事宜。

  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拱北口岸公安分局亦告知当事人可循法律途径解决。2007、2008年,孙某龙分别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2010年,孙某龙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亦被驳回。之后,拱北口岸公安分局继续和孙某龙协商赔偿事宜,今年2月,当事人更提出数千万元的赔偿要求,近日,又联系媒体报道此事。

  拱北口岸公安分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该局将继续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和依法合理的原则,尽最大努力与孙某龙协商,尽快妥善解决此事。同时,也希望当事人理性提出合理要求,依法协商解决问题。(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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