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布,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运行圆满成功,谢谢大家!”4月27日上午,随着青岛海关关长臧玉健的正式宣布,由该关牵头、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9省(区)10个海关共同参与的改革步入试运行阶段。当天上午,青岛、太原、济南、郑州、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10个海关的关长共同在青岛签署《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合作协议》。
为落实“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顺应经济新常态和贸易发展新业态,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与物流运作规律,海关总署于3月31日发布2015年第9号公告,决定在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9省(区)内的10个海关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此举将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和海关关区界线,形成“十关如一关”的通关一体化格局。而经过10个海关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这项改革的业务切换已于4月26日圆满完成,太原海关与青岛等9个海关的网络测试联调十分顺利,样单全部测试成功。
此次改革的创新之处主要包括:一是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申报口岸、通关模式和查验地点。如山西的进出口企业从青岛口岸进口货物,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向太原海关申报或向青岛海关申报。同时,可选择口岸清关、转关、一体化等不同的通关方式,并可以选择在太原或青岛海关实施查验。二是实现执法互认。对于守法状况良好的企业,在全区域范围内将统一纳入低风险企业类别管理,享受通关快速验放待遇。企业可在当地海关提前完成商品预审价、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等海关专业认定,认定结果十关互认。三是允许代理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比如在太原注册的代理报关企业,改革前只能在山西省内报关。改革后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在太原、青岛、济南、西安等区域内的任一海关报关,无需再在异地设分支机构及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四是全面实现电子放行。企业在申报地海关申报放行后,无需办理纸面签章放行手续,口岸监管场所、港务部门直接凭电子放行信息办理提货、发运手续。
据太原海关关长吴海平介绍,这项改革实施后, “十关如一关”的通关模式,将使山西企业无论在10个海关的哪个海关现场办理业务,都将享受同样的待遇和标准。改革不仅将最大限度地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为企业省却往返奔波劳顿之苦,还将打通山西企业贯穿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通关高速路,带动山西在更高水平上的高层次对外开放,促进与沿线其他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建设国际物流大通道。
在此之前,太原海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在口岸管理部门之间落实“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改革要求,已于去年与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现了“三个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企业一次申报后,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即可完成海关和检验检疫两个部门的查验、放行,从而大大方便了企业开展业务。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太原海关4月份已对单位内部干部和进出口企业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政策宣讲和座谈交流,广大进出口企业和报关行对海关推行此项改革热情高涨。在4月27日之后的改革试运行期间,海关仍将进行部分通关参数的维护和调整,自5月1日起本项改革将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