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公布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办法 采用过失扣分制

2015年06月30日 17:27   来源:华西都市报   

  6月26日下午,内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二季度例会召开。会上,部分责任单位负责人针对2015年上半年本单位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不足作了现场发言。会议现场还公布了内江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办法。

  上半年空气质量有改善同比2014年下降29.4%

  会议上,市中区、东兴区、内江市环保局、内江市住建局、内江市城管局、内江市公安局负责人汇报了大气污染防治履职尽责情况。

  据了解,截至5月,内江城区 PM10 浓度为 10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2014年下降29.4%。但是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依然较为严峻。第二季度尚未达到计划控制目标,特别是4月到5月,内江市的PM10浓度为94微克每立方米,而省上下达的目标为82.3微克每立方米。

  内江市副市长田文平特别提到了内江扬尘管控不到位,以及部分地区有焚烧垃圾秸秆的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内江市将启动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委托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内江市空气污染源解析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90分制 采用过失扣分

  据了解,内江市为确保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内江市大气办按照《内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计划实施细则》、《内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计划实施细则2015年度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内江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办法。

  《办法》考核的对象为内江市的三县三区政府以及内江市环保局、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江市公安局、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江市气象局。

  考核计分办法分为工作目标及相关工作两部分,工作目标为90分,按《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相关工作10分。考核实行过失扣分制。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完成工作任务,不加分不扣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未完成工作任务,按重大过失进行计分。

  考核目标各不同计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记者看到,在制定的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办法中,除区县外,对于不同的职能部门制定了不同的目标任务。考核评分为区县制定了 PM10 控制目标,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控制新污染源,淘汰高污染燃煤小锅炉,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实产能,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废气治理等目标任务,并制定了相关目标的目标分值。

  对于内江市市级各职能单位则制定了不同的目标任务,内江市经信委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淘汰落后产能等;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扬尘污染治理,落实城区道路绿化带冲洗保洁措施等。

  考核扣分结果将由内江市大气办报内江市目督办审定后计入责任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分。(记者 周宏扬)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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