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科长两三年花1500万玩网游 4年贪污690万

2015年07月15日 08:31   来源:现代快报   

  常州武进区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科原科长丁某,在短短四年里,利用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等职务便利,多次通过广告公司虚开业务发票、贪污、索贿等手段,疯狂敛财690余万元。然而,在网游界,他却是一个传奇人物,曾经两次拿过某知名网络游戏年度决赛的冠军,而他在网游上的花费也是令人咋舌,两三年时间超过1500万。

  现代快报记者昨天获悉,丁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被武进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小科长“垄断”户外广告许可权

  丁某今年38岁,从1997年就进入了武进城管部门工作。2007年左右,丁某在武进区城管局环卫处担任副主任。2009年,丁某开始担任武进区城管局综合科科长,2012年该科室更名为户外广告管理科,丁某担任科长至案发。

  丁某的职务虽然仅仅是户外广告管理科科长,但他这个科长权限却不小。所有涉及当地户外广告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发放权限都被丁某一手在握。而且,丁某手上持有很多空白盖好单位公章的许可证。这成为他牟利的最大源泉。这些证使他拥有对户外广告牌的“生死大权”。

  这样一来,很多做户外广告生意的广告公司老板,都唯丁某马首是瞻。2013年,因为当地要进行文明城市宣传,需要制作一些户外广告。丁某让自己认识的一家广告公司老板王某承接施工,实际花去工程款8万多元。结束后,丁某却指使手下陈某,虚增了一些户外宣传业务,让王某开了一张22万元的发票,到城管局财务报账结算。

  虚开发票套取公款200余万

  和陈某一起通过虚报工程量贪污国家的钱财,对丁某来说还仅是冰山一角。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至2013年间,丁某、陈某在某广告公司等与武进城管局结算广告业务费过程中,多次采用虚增、虚设广告业务金额的方式,从武进城管局账户等侵吞骗取公款50余万元,其中丁某分得34万元,陈某分得10.3万余元。

  2012年上半年,丁某要求某广告公司老板王某为其虚开一张20万元的发票,并制作了盖有城管局广告科印章的虚假工程合同,到城管部门的账户结算。2012年4月20日,王某将结算到的20万到丁某办公室交给了丁某。还有更离谱的是,丁某自己还注册了一个皮包公司。之后,丁某则利用职务便利,将城管局的广告牌无偿给这个皮包公司使用,再转租给其他广告公司牟利。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至2013年,丁某通过广告公司虚开业务发票等方式,骗取公款189万余元。由此,丁某共同及单独贪污公款240余万,个人实得221万余元。

  直接翻老板包

  搜刮现金

  经检察机关侦查,当地有3家户外广告公司与丁某交往密切,孝敬给丁某的钱物也最多。丁某对这3个老板也从来都是颐指气使,就算要了钱也不给好脸色。

  丁某和孩子出去吃饭,会喊老板们来付钱。在办公室看见老板一台电脑不错,然后就会要求买台一模一样的给他孩子。到后来,这些老板拎着包进了丁某办公室,丁某是直接将包拿过去翻个底朝天,将所有的现金搜刮一空,剩个一两百给老板零用。有一次半夜,某公司老板突然接到丁某电话。原来丁某在家通宵打游戏,突然停电了。丁某电话让该老板半夜去柜员机操作缴纳几千元的电费。

  丁某还编织各种谎言向广告公司老板索贿。一次,丁某用短信向某老板“借钱”,对方有些推迟。丁某竟质问:“我借钱是为母亲去办武进最后一批养老保险的,你这样让我怎么面对我母亲?”该老板明知其在撒谎,也只能将钱借给他,当然钱借了都有去无还。

  检察机关查明,2009年至2013年,丁某多次向3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索贿,共计456万余元。

  玩网游至少花了1500万

  丁某家境好,父亲常年在外地做生意。有段时间,父亲每年给丁某的零花钱都高达200万元。而母亲有时候还会私下里给他钱。丁某染上毒瘾,又沉迷游戏,其犯罪所得几乎全被砸进了网游。

  据反映,丁某上午几乎不到办公室,下午也难得看到人影。很多工作都是他打电话指派一下。丁某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打游戏,在家通宵打游戏是家常便饭。当然,在网上,丁某也收获很多,在某网络游戏的年度决赛中,丁某两次获得冠军。

  在网上,仍然能搜到关于丁某的一些文章,不少网游界人士称其为“传奇”。在网游中声名极盛,在现实中却相反。丁某家境好,却不断找各种理由问同事借钱20多万,至今大部分没归还。

  据检察机关查证,丁某两三年时间里在某网游公司消费1500万元。这不仅让办案人员吃惊,也让该网游公司工作人员惊呼不已。据介绍,这1500万元,还是丁某在游戏上经官方交易花掉的钱,和别的玩家交易买装备的钱还没办法统计。

  犯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获刑18年

  2013年,武进检察院接到一封仅有一句话的举报信—丁某有经济问题。武进检察院在秘密初查后发现,丁某有涉嫌犯罪的事实,但之后丁某却关闭手机潜逃。2014年1月2日,丁某主动找到纪委,但态度却很嚣张,称自己不是来自首的,只是来把问题解释一下。

  对于该案,据武进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侦查中,还遇到一个特殊情况,丁某从头到尾,对自己的罪行拒不承认,遭遇“零口供”。对此,检察机关通过各种相互印证的证据链锁定丁某的犯罪事实。近日,武进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丁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陈某犯贪污罪,被判刑3年。

  目前,法院一审宣判后,丁某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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