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协:上半年投诉手机和网购是“大头”

2015年07月15日 11:10   来源:扬子晚报    马燕

  昨日,江苏省消协公布2015年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分析以及典型案例。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解决消费者投诉19566件,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7964余万元。

  上半年消费投诉具有三大热点:1、移动电话机类投诉占通讯类产品投诉的99.23%,主要问题为质量差,返修率高等。2、网购投诉依然占媒体购物较大比重。从投诉统计表看,网络购物占单项媒体购物投诉的75.05%,占2015年上半年投诉总量的15.44%。3、上半年投诉总量同比呈下降趋势。江苏省各级消协组织2014年上半年投诉总量为65132件,2015年上半年35601件,同比下降45.34%。原因之一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重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之二是经营者更重视信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之三是省消协倡导搭建的“消费维权通”,进一步拓宽了消费维权的渠道。

  典型案例选登

  A、广告上的错别字

  沈先生在金坛市某商贸城的一家壁纸店购买壁纸,看到店家的广告牌上写着:“整卧贴,包人工。”沈先生就支付了定金1000元。结果商家回复广告上的字写错了,应该是:“整屋贴,送人工。”

  【案例点评】金坛消协调解后,双方同意各自承担50%的人工费。现如今,很多广告内容的不实、商家诚信观念的缺失,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应多加注意商家广告宣传的内容。

  B、“和尚”跑了“庙”担责

  严某以每日500元租赁射阳县某大酒店二楼场地,给老人销售保健产品后“失踪”。

  【案例点评】射阳消协联系严某,对方已在安徽且拒绝退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43条规定,将该大酒店列为被投诉方。敦促该酒店赔偿30名老人所购商品差价共计18715元。(通讯员 袁传敏 记者 马燕)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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