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季度主要城市水质公报:抽检水厂水质全合格

2015年07月16日 17:22   来源:荆楚网   

    7月16日,记者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相关部门对全省主要城市水厂的出厂水进行抽检。抽检项目包括浑浊度、游离氯、臭和味、色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指数共7项常规指标。结果显示,所检的水厂出厂水全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据省住建厅介绍,5月28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于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更加强调水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月在当地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第十九条规定,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建立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发布制度,每日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其他主要新闻媒体发布监测信息。

  《条例》明确,用户有权向当地政府城镇供水或者卫生主管部门查询城镇供水水质情况,被查询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水质检测数据。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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