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90%以上县(区)环境保护工作达优良等次

2015年07月18日 15:46   来源:新华网   

  2014年西藏全区74个县(区)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结果近日出炉:90%以上的县(区)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优秀、良好等次。这是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的。

  近年来,西藏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4年起,决定对全区74个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和财政厅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送给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时抄送西藏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江白说。

  据介绍,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于今年上半年对全区74个县(区)人民政府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全区90%以上的县(区)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优秀、良好等次。

  据记者了解,考核办法对各县(区)的水体水质、空气质量和污染物减排等均做了详细规定。规定指出,各地须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县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须达到100%,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已建成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对城镇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等。

  青藏高原是全球气候的“调节器”,地形复杂多样,气候寒冷干燥,是中国的“江河源”和“生态源”,也是亚洲气候变化的预警区和敏感区。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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