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区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已获得市政府批复。
水源保护区确定了境内的1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包括地表饮用水水源——斋堂水库;大型地表水厂——门城水厂;供水人口超过1000人次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井22眼。
据了解,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结合门头沟区供水实际情况,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门头沟区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提出了该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下一步,门头沟区将在水源保护区设立标识,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管,认真做好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