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北京市政府成功定向承销发行2015年置换债券237亿元。
地方政府通过定向承销发行置换债券,有利于化解存量债务,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债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地方经济和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次北京发行的置换债券均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其中,一般债券214亿元,3年期、5年期、7年期和10年期分别为21.4亿元、64.2亿元、64.2亿元和64.2亿元,承销年利率分别为3.26%、3.64%、3.96%、4.01%;专项债券23亿元,3年期、5年期和7年期承销年利率分别为3.26%、3.64%、3.96%。
此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债券主要用于置换公共交通、基本建设、环境整治、教育文化和新农村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主要用于置换应急救灾、平原造林与市政建设等项目。北京市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每期发行额由北京市财政局结合应置换的债务情况确定。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