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441人遭遇非法吸资 2000多万元血本难归

2015年08月05日 17:08   来源:重庆晚报   朱隽 吕婷

  ▲图为嫌疑人在辽宁的空壳矿石厂

    遭遇非法吸资 重庆441名受害人2000多万元血本难归

 

  【摘要】 大渡口区徐女士称,她前后投资245万元,才拿到5万的利息,公司老板就消失了,自己的本金也没了。

  日前,随着一起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最后一名嫌疑人落网,一个在全国四个地方设点、聘请四个职业经理人管理、涉案金额超过1个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团伙覆灭。

  高额利息非法吸资

  2014年7月初,江北区中信大厦11-7房的宽甸全宇石材加工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公司负责人先后消失,随后几个大爷大妈哭着报警,称上当了。

  大渡口区八桥镇的44岁徐女士称,这是一家以借款方式投资、返高额利息的集资公司,号称月息4%,6-12个月还本金。她前后投资245万元,没想到才拿到5万的利息,公司老板就消失了,自己的本金也没了。

  江北区59岁的退休老人高大爷,分5次将338万元投入这家公司,截止报警时才返利10万元,本金也找不回来了。

  江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以涉嫌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第一时间查封了这家公司,并经过群众辨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同年8月15日,这家公司负责人明天(化名)在江北机场落网。福州一所学校的一个老师闻讯,来到重庆求助民警,称自己卖了房子到这家公司投资,也遭上当。

  据悉,重庆受害者441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目前,还有2090万元投资已无钱退还。

  设空壳矿石厂吸资

  今年6月2日,江北区经侦支队民警在辽宁省宽甸县将嫌疑人李明(化名)抓获归案。据悉,2012年李明在老家辽宁成立宽甸全宇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基本是个空壳,只有几个工人,这是李明为了吸收资金的一个幌子。

  李明以扩大玉石厂生产、扩展新酒店业务,在重庆、上海、福州、绍兴分别成立分公司,均以高于银行利息的方式非法吸收群众投资。

  李明管理不过来,就分别在这四个城市找来职业经理人代为管理。职业经理人的收入,是与李明三七分成。重庆的职业经理人就是明天,他得三成,李明七成,利息、员工工资等归李明支付。

  这四家分公司,就像李明的提款机,如果哪家公司资金不够,就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从其他公司收钱来归还投资人利息和本金。3年时间,李明在重庆累计吸收公众存款3000多万元,上海涉案金额最多,达到7000多万元。

  目前,四个地方都立案。此前,明天已被江北区法院判刑3年,日前李明已被江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下一步移送审查起诉。

  社区街道展开排查

  昨日,江北区金融办和江北区工商局也告诉记者,他们从今年开始已对发生在江北区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联合监管,街道、村委会、社区也都展开排查,目前已有90家涉嫌此类行为的金融机构被责令整改或者停业。

  民警特意提醒:国家规定只有取得国家金融许可的机构,才可以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否则都属于非法行为。有的公司宣称“利息没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四倍,就受国家保护”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没有国家金融许可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明,其本质也属于非法集资。

  特别需要注意,有工商颁发的许可资格,不一定有集资的资格。

  重庆晚报记者 朱隽 实习生 吕婷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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