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该局对20家责任单位和2名市民累计作出148.4万元的行政处罚。
郑州嘉润置业有限公司、郑州三江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江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正弘高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丰益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房地产企业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累计被处128万元的行政罚款。
郑州联东实业有限公司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被处以6万元的行政罚款;郑州翡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盛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累计被处以14万元的行政罚款。郑州市民张颖洁、吕熠贺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租,累计被处以0.4万元的行政罚款。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房时要认真核对房产手续,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如果发现手续不齐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0371—67182966。 (记者 栾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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