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目前,黑龙江省24所省属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已全部达到不低于每年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的省定标准。
近年来,黑龙江省不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力度,2014年全省职业教育经费支出达到48亿元,是2011年“十二五”初期的1.5倍,年均增长14.2%。2014年,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全省公办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从2015年起,按照职业院校隶属关系,同级财政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公用经费,包括维持学校运转的经常性项目支出,按照全日制注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学生人数折算的生均水平,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并实行动态调整。到2017年,各地公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万元,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省财政将根据各地职业教育投入和绩效改革等情况给予综合奖补。
《意见》中同时落实了地方投入责任。根据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要求,明确了省级统筹、市县为主、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投入方式,要求各地坚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筹资渠道。并建立绩效奖补机制,为提高职业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财政职业教育绩效考核要求,黑龙江省建立了职业教育绩效考评和以奖代补机制,每年对省属学校和市县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统筹职业教育资金向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倾斜。
此外,黑龙江省今年还推行了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实践性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建立50个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推进专业设置、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以及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记者 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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