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10月前,我省将评选出2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示范单位。
全省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将选择1-3家(全省共21家)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水平高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作为示范企业,引领全省其他所有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时限内达到标准,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组织人员对示范企业通过组织培训、参观学习、上门指导等多种方法,推动企业加快硬件的改造升级,完善质量管理措施,编制质量体系文件,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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