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指导意见,对幼儿园开展一日活动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其中要求减少“高控制、整齐划一”的集体活动,给幼儿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空间。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幼儿园应确保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幼儿园还应为幼儿提供安全、自然、充足的户外活动场地,,场地应体现多样性、生态性和立体化,尽量用沙土和草坪软化地面。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在进行户外活动中,幼儿园应关注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多样性、层次性和挑战性。注意适度原则,既不过分保护,也不过度锻炼;要减少“高控制、整齐划一”的集体活动,给幼儿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空间。
山东省教育厅还提醒家长说,幼儿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需要成人的精心呵护与细心照顾,但不宜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以免剥夺幼儿自主学习和自我成长的机会,影响其主动性和独立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