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独老人养老难后续:阿婆有望入住护理院

2015年09月07日 14:06   来源:新民网   

  失独老人因为没有“监护人”,无法入住养老院;然而,无人担保,养老机构也无法承担全部责任。这个难题究竟如何解?8月24日,本报焦点“新养老时代”专栏报道了失独老夫妇顾星思和陈瑛瑾的困境。报道刊出后,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杨浦区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昨天获悉,在各方协调下,陈阿婆有望入住护理院。

  养老难题折射政策法规空白点

  两位八旬老人遇到的现实难题,目前是政策法规的一个空白点。连日来,杨浦区民政局、区卫计委等已进行了多次协调。昨天,杨浦区养老协会、区社会福利院、长白街道等单位的负责人来到老人所在的广远新村居委会,召开了一个协调会。顾星思老伯的侄孙顾先生也从南京赶来了。

  40多岁的顾先生是顾老伯大哥的长孙,家住南京。他是个有爱心的人,多年来和两位老人一直有联系,每年也都要来上海几次,看望二老。去年陈阿婆短期入住养老院,也是他帮着送去的。他表示,愿意做两位老人入住养老院的监护人,不过,就卡在“非本市户籍”这一条。

  上海凯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康仪长期担任杨浦区养老协会的法律顾问。他说,监护人和保证人是两个概念,是针对不同情况的老人而言的。他说,老人入养老院时都要签订一份养老服务三方合同。除了养老机构和老人之外,还有一个第三方,即老人的保证人,而当老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时,就需要一个监护人。保证人(监护人)的责任有四个方面:向养老院说明老人的身体状况;定期探望老人;老人遇到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时,院方将通知家属或保证人;经济上的担保责任,如果当事人无法承担养老院的费用时,有连带责任。由于需要承担这四方面责任,所以一般要求保证人是本地户籍,65岁以下。

  帮陈阿婆入住护理院

  杨浦区社会福利院负责人乔毅皓表示,陈阿婆的情况十分特殊,家中无人照顾,目前也没有其他亲属可以依靠。如果由在南京的远亲顾先生做保证人,福利院也同意“特事特办”。如果老人有需要送医等突发状况,他们一面通知顾先生,同时将会以老人为重,第一时间送医的。

  在讨论时,有人提出,因为陈阿婆患有类风湿关节炎,还曾作过胃癌切除手术,长年卧床,其实入住护理院更为合适。由于护理院的大部分费用可以用医保结算,个人负担也可能低于养老院。护理院是医疗机构,由卫计委管理。区养老协会负责人表示,将和卫计委联系,让陈阿婆尽快入住区内护理院。

  得知老伴的问题有望解决,顾老伯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北京已出台政策,从根本上解决难题

  不过,由于失独老人群体人数不少,像顾老伯和陈阿婆的情况,今后会越来越多。其实,这个特殊群体不仅面临养老问题,在就医等方面,同样可能面临手术无人签字的尴尬情况。这就需要依靠制度来从根本上解决。

  今年7月27日,北京市民政局出台了《特殊家庭老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这个办法中的“特殊家庭老人”主要是指失独、“丁克”等无子女老人,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组织作为代理服务机构,为失独老人提供代理服务。如在老人入住养老院时,这个代理机构可以作为“保证人”或“监护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在老人出现特殊情况时,代理机构可以代办入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并且,这种委托是不收费的。

  这个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了像顾老伯、陈阿婆这样的失独老人入住养老院的难题。上海能否借鉴呢?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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