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和任务 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正式出台

2015年10月17日 13:28   来源:辽宁日报   

  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正式出台

  到2020年,全省要解决500万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0月16日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布。

  据悉,《规划》是为全面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进一步提高全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而制定的。它明确了我省未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关键举措。

  目前,我省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率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准确研判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妥善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

  为此,《规划》明确了我省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既要落实国家战略方针,又要结合辽宁实际,探索出一条符合辽宁老工业基地实际的新型城镇化模式;既要补短扬长,补上县城发展滞后的短板,充分发挥大城市的优势,又要注重产城融合,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推动城市更新,推动产业、城市和人的共同发展。

  《规划》还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补短扬长、产城融合。即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善住房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补强县镇的薄弱环节,发挥大城市优势,坚持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突出工业化与城镇化融合主线,带动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

  《规划》确定了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目标是: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68%左右,2020年达到7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逐步缩小。

  城镇布局科学协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都市区建设为带动,以重点县城、新城新区为突破口,以节点城市、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为补充,城镇体系结构进一步完善。

  城镇化质量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和城镇建设用地效率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城乡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20年,全省解决500万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300万人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解决300万新增人口城镇化,并全面建设宜居乡村。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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