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2015世界众筹大会中加众筹高峰论坛举行,主题为“交流,创新,合作,共赢——互联网金融创新时代的企业发展机遇”。
加拿大前副总理希拉·科普斯,副省长何力,市委常委、副市长吉宁峰,副市长王玉祥,市政协副主席殷勤出席会议。
会上,加拿大富乐高律师事务所金融商务律师蒋虹关于“加拿大众筹法规”的专题演讲吸引了广泛关注。
“在加拿大,只有奖励式的众筹被认为是合法的,而投资者花钱获得目标公司的股份或债券的投资式众筹,在加拿大部分省份不合法。”蒋虹说。
蒋虹介绍,目前,加拿大只有六个省允许股权众筹,被称为BC团,此外,还有四省证监会还没有批准众筹融资法令,被称为安省团。BC团众筹法令中规定上市公司不可以进行众筹,但安省团却可以。此外,BC团众筹法令对于投资额、退出机制有明确规定。如每一个投资者一次不能超过1500加元;目标公司一次融资不能超过25万加元,一年最多融资两次;48小时内投资者可以选择退出等,这些可以为中国在众筹金融立法方面提供借鉴。
论坛上,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与加中企业家联合会签约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