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发放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另外,返乡人员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根据该意见,我省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的农民工等人员,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顺应家乡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把小门面、小作坊、小工厂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
今后返乡创业的门槛将降低。我省将简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