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之痛:少女接种残疾瘫痪 救济制度亟待完善

2015年10月28日 07:22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一个小女孩在接种麻疹疫苗时,因怕疼捂住了眼睛。CFP供图

  矫形鞋、助行器、电动蹬车、站立床等复健用具,堆满了朵朵的家。“记得有一天深夜,我发现朵朵睡觉的床单湿了一片,她在那里哭,‘我永远都站不起来了’。”朵朵的爸爸说。现在8岁半的她,每天上学只能靠坐轮椅或让父母背去。

  历经两年半、3次鉴定,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的朵朵,最终拿到了所患急性横贯性脊髓炎与接种的A+C群流脑疫苗“因果关系不能排除”的结果,也因此获得了一笔政府的补偿款。

  “疫苗致害,并不简单是侵权问题或补偿问题,而是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的大事。”韶关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刘洪华表示,当损害发生后,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充分而又公正的补偿是至关重要的。否则不管是不是因疫苗造成的伤害,受打击的都将是公众的信心和政府的信用。“国家补偿,补偿的是民众对于疫苗接种制度的信心。”

  再也站不起来的孩子

  2011年10月18日,4岁9个月的朵朵,在区实验幼儿园被补种了流脑A+C疫苗。11天后,她的身体状况突然急转直下,患上了急性横贯性脊髓炎,辗转各地医治,仍留下截瘫的后遗症。

  “孩子从发病到现在没有一点好转,属于完全性的脊髓损伤,康复无望。”朵朵的妈妈说,女儿肚脐以下始终没有知觉,无法运动,大小便也难以感知。

  次年6月4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填发了朵朵的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

  2012年3月,在朵朵发病的5个月后,她们一家拿到了由所在的红花岗区疾控中心提供的第一份鉴定结论。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专家组称,朵朵“因感染病毒,脊髓受病毒感染致病,与接种A+C流脑疫苗关联性极小”。

  治疗结束后的同年夏天,遵义市疾控中心回应了朵朵家的第二次申请,结果与之前几乎没有差别。

  因对此存有异议,朵朵一家来到了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第三次鉴定。朵朵家人称,当时遵义市还未有具体的医学会等鉴定部门(按照规定,疑似异常反应的鉴定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组完成,若对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限定日期向所在地的医学会再次申请——记者注),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许可及委托下,她们的异地司法鉴定最终被受理。

  在距离朵朵一家得到第二次鉴定结果还有14天就满整整两年之时,这份司法鉴定终于完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称,朵朵的“急性横贯性脊髓炎”可以由神经系统病毒感染、疫苗接种等多种因素引起,且多在急性感染或疫苗接种后发病,因此,朵朵患病“与疫苗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排除”。

  疫苗对人体产生副作用存在多种可能

  近几年,有关预防接种的风波没有间断过。

  今年9月11日,自称山西疫苗事件当事人的赵鑫(化名)起诉省卫计委案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9月17日,媒体又曝光了河南周口沈丘县等地300多名幼儿疑似接种过期疫苗造成死亡的消息。9月18日,沈丘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回应称,此次媒体报道的该县5例疫苗接种事件,有3例发生在2014年,已得到妥善处理,今年发生的两例疫苗接种事件,经调查均与“接种过期疫苗”无关联。2014年,该县赵德营卫生院接连发生几例接种疫苗引起患儿发病死亡事件后,县委县政府严肃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类似的情况正在其他地区出现,一些孩子像朵朵一样,最终得到了患病与疫苗存在关联的结论,但多数孩子则仍在等待鉴定及调查结果。

  此前有报道称,中国每年疫苗预防接种达10亿剂次,疫苗的不良反应概率徘徊在百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二之间。但在百万分之一的发生概率里,受种的孩子一旦“中招”,给每个家庭带来的伤痛却是百分之百。

  长期研究疫苗和免疫规划政策的北京某高校博士生陈飞(化名)表示,疫苗对人体产生副作用存在多种可能:疫苗质量不过关及接种过程中医院方面存在疏漏;接种前孩子处于患病的两周潜伏期内,症状还未显现。而在两点均没问题的情况下,具体到每一只疫苗的混匀等生产技术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加之孩子体质、天气等外在环境综合作用,也可能会发生不良结果。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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