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挪用客户136万网络赌博 获刑3年

2015年10月28日 10:28   来源:中国甘肃网   宋芳科 李艳霞

  沉溺网络赌博不能自拔,某银行酒泉肃州支行综合柜员高某某竟将5名客户的136万元资金挪用当赌资,后来因窟窿太大而自首。可直到案发前这5名被挪用资金的客户还尚不知情。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公诉,被告人高某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一些银行管理漏洞,使被告人犯罪得逞的情况,检察机关已向相关银行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挪用资金用于赌博

  2015年3月,某银行酒泉支行综合柜员高某某到司法机关自首称,自己挪用5名客户的储蓄和理财资金136万元并通过网络赌博。据肃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在高某某自首之前,被挪用资金的5名客户还尚不知情,他们以为资金安全。那么高某某到底是如何挪用客户资金的?据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高某某在某银行酒泉支行综合柜员期间,私自以储户郝某某、王某某的名义分别开设两张借记卡,并开通这两张卡的网上银行由自己支配使用。2014年11月19日至2015年2月17日,被告人高某某在经手办理储户李某某、马某某、赵某某、董某某、裴某某存款、理财、保险业务过程中,私自陆续将该5位储户的136万元存款转存入由其掌控的上述两个账户中,通过网上银行,全部用于网络赌博。

  冒用身份证复印件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高某某自从2014年后半年通过网络迷恋上网络赌博后,便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为了筹集赌资,被告人高某某首先利用储户办理业务留下的身份证,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和网银绑定。然后高某某通过向平日的熟悉客户推销理财产品、存款、保险等业务,先后让李某某等客户来到银行办理业务。由于平日里都是熟悉的客户,高某某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只给客户出具了补打凭单。这个单据只能显示办理了业务,但具体办理了什么却不得而知。客户拿到这个凭单还以为业务已经办好,就未细致询问。而高某某随后便将这些资金存在其用冒充客户名义办理的银行卡中,通过网银转账用于一种叫“百家乐”的网络赌博。在该案案发后,高某某的家属已于2015年3月4日将其挪用的资金全部退回。

  构成挪用资金罪获刑

  2015年9月15日,酒泉肃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高某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一审判决后高某某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通过办理该案,酒泉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该案的发生也与银行内部管理不完善有关。为此检察院已向相关银行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希望银行吸取教训,确保银行客户的资金安全。(西部商报 记者宋芳科通讯员李艳霞)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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