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了后督察未整改到位环境案件情况。35起未整改到位的案件中,江苏省、河南省各6起,安徽省4起,广东省3起,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云南省各2起,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各1起。
为督促重点案件处理处罚执行到位和整改到位,环境保护部组织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对2014年督办的重点环境案件开展了后督察。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246起后督察案件中,211起案件已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并整改到位,占85.8%;35起案件尚在整改中,占14.2%。
35起未整改到位的案件中,江苏省、河南省各6起,安徽省4起,广东省3起,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云南省各2起,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各1起。未整改到位案件涉及的主要环境问题有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卫生防护距离未落实等。
邹首民说,环境保护部近日已将未整改到位案件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环保责任,分类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案件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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