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济南就“交通运输部‘两个文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出租车公司、专车平台、交通界、法律界以及市民代表就出租车改革和专车管理问题发表了意见。
焦点一: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有无必要
座谈会上,的哥宋师傅说,那些专车不交份子钱,而且经常通过发放红包的方式吸引老百姓,直接抢了他们的生意,专车就应该与普通出租车有所区别。
除了网约车价格高于巡游出租车外,与会代表还建议专车应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不过,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认为,价格管制在互联网的时代是完全不必要的,互联网现在的约租平台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大数据。过去有许多司机不接单、挑肥拣瘦,而今天网络约车平台通过派单、补贴的方式,能使所有的司机都愿意接单。
焦点二:私家车可不可以当专车
与交通部征求意见类似,与会代表大多数认为私家车不能随意做专车,加入专车平台必须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山东沃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认为,道路资源有限,各类车辆还在增加。预约出租车车辆条件,首先作为性质上来讲,应为营运车辆。而且应对网约车进行相应规定。滴滴打车华东区域代表张雷表示:“我们希望能够给兼职司机留出空间。打车难的问题是出现在早晚高峰,如果交通部要求驾驶员考取出租车证、签订劳动合同,会使大部分司机退出平台。”
全程参与交通部两份文件制定的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浩介绍,大部分反对意见认为,从事专车运营就要将车辆性质转为运营性质。反对意见觉得,这是拦住私家车接入互联网平台的最大障碍。反对意见主要是专车平台和专车司机提出,而支持的意见则大部分来自传统出租车行业的驾驶员。
潍坊仍不允许“专车”业务
27日,潍坊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科针对交通部文件召开了座谈会,征求出租车驾驶员以及专家们的意见。记者了解到,目前潍坊“专车服务”属于非法营运,此类车辆一旦上路将被视为“黑出租”处理。
在当天上午的座谈会上,不少出租车司机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大部分认为网约车和巡游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两个类别,都是营运车辆,应该严格规范两者的界限,加大对网约车巡游拉客的查处力度,同时应结合网约车特点适当缩短报废年限。出租车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随着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专车”服务的放开是一个大趋势,之后会根据出租车司机和专家们的意见,向上一级部门进行反映。但是在新的政策实施之前,潍坊依旧延续现有的管理办法,“专车服务”依旧属于非法营运。
此外,潍坊城区出租车95%以上是挂靠经营车辆,基本不存在“份子钱”问题。(记者刘飞跃)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