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急需立法协同项目将启动

2015年10月29日 06:40   来源:法制日报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组织5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到北京、天津进行学习考察。其间,三地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京津冀立法机关如何协同立法畅所欲言。代表们纷纷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要先行,充分发挥法制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出于区域协同立法的紧迫性,京津冀三地立法机关的沟通往来愈加密切。9月16日至1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人大北京团部分代表就京津冀协同发展和2022年冬奥会筹办工作到河北省张家口市进行调研视察。两地与会领导明确,京冀两地人大要进一步探索立法联席会议、重大立法项目攻关等立法协同机制,防止立法冲突,节约立法成本。

  3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协同立法成为京津冀三地整合区域立法资源优势、增强地方立法总体实效、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共同追求。随后,三地协同立法基本完成建章立制阶段,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一批急需的立法协同项目将立即着手启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志广表示,围绕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的要求,河北应抓紧谋划和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

  事实上,“急需先立”不仅是河北地方立法一直秉承的原则,更成为京津冀协同立法需要直面的问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在27日召开的河北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在目前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期和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期,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法律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以根本提升。“这既等不得,也慢不得,更耗不起。”马兰翠说。

  随着“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势必要求地方立法紧紧立足于全局和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始终坚持立法先行、急需先立、先立后破、于法有据,同步推进立改废释宣,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这逐渐成为京津冀三地立法机关所达成的共识。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此次学习考察旨在学习借鉴京津两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交流探索促进京津冀三地深入合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在学习考察中直言,要对照协同发展要求,进一步审视立法规划,对不适应、不合拍的法规及时清理调整,对有助于协同发展的法规及时补充完善。

  针对在具体立法项目上如何协同的问题,京津两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着手建立区域立法协同机制和制度平台,形成相对统一的区域制度框架和实施细则,要加强立法工作各环节沟通协商,实现三省市工作联动和良性互动。

  天津自贸试验区的一个重要职能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今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一个重要立法项目就是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在座谈会上表示,在该条例立法过程中要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听取北京、河北方面的意见,共同研究制定好这部条例,使自贸试验区能够发挥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应有的作用。

  目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已就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促进人才和其他市场要素自由流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以及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等问题,开始协同京津两地一起谋划和联合攻关。

  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三地到2017年要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据此,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治理、扶贫开发、道路交通法实施办法、城乡规划等立法项目都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提供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自然成为京津冀协同立法的重点。

  在冯志广看来,京津冀山水相连,生态环境保护是协同立法的优先选项。他认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三地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制定统一的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建立京津冀一体化的环境准入和退出机制,统一生态环境违法惩治标准,联防联控环境污染,实施环境污染跨区域综合治理。

  这样的观点得到了诸多法律专家的认同。在北京市法学会近日举办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法律与政策”法学家沙龙上,参会专家普遍认为京津冀协同立法的重点应当是环保问题,建议制定《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条例》,涉及三地环保工作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执法等内容,在此基础上三地制定相应配套办法,联合应对环境污染。

  实际上,针对生态保护的协同立法,京津冀三地已然先行先试。在征求河北省和北京市人大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出台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单列为第九章。《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也将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写入其中。

  此外,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近期出台的《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都明确建立相关区域管理协调合作机制,突出了环京津地区生态功能退化、地下水水质日趋恶化等问题的解决途径,相关立法计划项目也都凸显了河北为保障京津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法制保障的决心和责任。

  京津冀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此前已多次表示,在三地协同立法进程中,要切实克服“一亩三分地”的思想,广纳民意、广集民智,在更深层上解决好功能、布局、利益失衡的问题。在此次三地人大代表座谈会上,不少代表表示,开门立法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必要举措,只有广泛听取、认真对待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保障人民的权利,才能增强三地协同所立法规的可操作性、保证法规的质量。而这也将成为下一阶段京津冀协同立法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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