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拟规定 地铁逃票将成个人信用"污点"

2015年11月09日 15:08   来源:北京晚报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该办法对逃票行为作出了惩罚规定,并将影响个人信用。

  该办法规定,对越站乘车、不主动补票的乘客,或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购买优惠票的乘客,除补交票款外,还将按照越站乘车部分或者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加收5倍票款。不仅如此,这一行为还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将影响市民贷款、购物等。

  据新华社

  网评】

  @文先生要上进:支持,遏制不文明行为。

  @DasEinhorn:支持啊,让违法成本最大化才是正确的。

  @智多星生活百科小常识:这样挺好,把不文明、不诚信的人都列入黑名单,让诚信者一路畅通。

  @刘好好好人:有这样一个信用平台应该好好利用。

  @chemisteve:早该如此,发达国家很多如此。

  @红文哥哥有话说:强制没错,也要分轻重,罚款就行,不是什么事都要用信用体系。

  @huashilang:多少人会逃票?如何查?要增加多少人力成本?是否经济?

  @杭州薏米花:有些是道德层面的需要区分。别什么都以“法”的约束,这样同样是懒政思维。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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