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用气年底前或推行阶梯价格

2015年11月10日 15:32   来源:合肥晚报   

  今天上午9时,合肥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式价格制度听证会举行,22名听证会参加人就两套阶梯价格方案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截至发稿前,参加人仍在各抒己见。预计,年底前合肥市居民用气将推行阶梯气价,三档气价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

  方案

  两套方案上会听证

  根据此前市物价部门发布的听证会公告,两套阶梯气价方案上听证会听证。

  方案一:第一阶梯气价保持稳定,依然为2.33元/立方米,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月均用量不高于30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为2.8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720立方米(月均用量不高于60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3.5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720立方米以上部分。

  方案二:适当补偿燃气企业成本,考虑燃气供暖户负担,第一阶梯价格调整至2.4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月均用量不高于30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2.88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1080立方米(月均用量不高于90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3.6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

  两套方案均明确,对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本市低保户群众实行优惠,每月用气15立方米以内(含15立方米)气价仍按2.10元/立方米执行。对于多人口家庭,第一档用气基数适当扩大。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每年可持户口本到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按第一档户均量增加年度用气量60立方米基数。两套方案均提出,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制定。

  为满足用户需求,便于经营计量,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年度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到分档气量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充值IC卡表用户,按实际使用量执行阶梯气价;购买量的IC卡表用户,按购气量执行阶梯气量。

  供气企业实行阶梯气价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偿居民天然气价格亏损和应急储气调峰设施的投入等。

  方案还提出完善价格动态调整的定价机制,国家和省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时,合肥市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与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作同步、同向联动调整。

  现状

  去年月户均用气14.5立方米

  据介绍,合肥市天然气始于2004年西气东输,目前市区有2个天然气经营企业,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燃集团”)和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燃气”)。另肥东、肥西。长丰三县主要由安徽深燃(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燃”),巢湖市由合肥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奥”),庐江县主要由合燃集团经营。

  合肥(含四县一市)各燃气企业居民、非居民天然气量由中石油集团、省天然气公司确认。合肥市合燃集团、昆仑燃气、安徽深燃三家公司天然气西气指标主要与中石油结算,川气指标与省天然气公司结算;合肥新奥天然气指标均来自省天然气公司。

  经市成本监审局会同安徽九通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监审,2014年合燃集团城市配气总成本为3.3亿元,销售天然气3.8亿立方米,单位配气成本0.87元/立方米(不含增值税)。现行居民用气采购成本为1.555元/立方米,加上6%的供销差率,13%的增值税,居民天然气单位成本为:1.555/0.94+0.87×1.13=2.637元/立方米,高于现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2.33元/立方米。

  “合肥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于2012年制定,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为2.33元/立方米,2014年合燃集团居民用气单位成本2.637元/立方米,居民用气亏损0.307元/立方米。”据介绍,2014年合燃集团居民用气量2亿立方米,占总售气量53%。1月、2月、3月、12月是供暖季。2014年居民月户均用气量为14.5立方米,其中非供暖季月户均用气11.9立方米,供暖季月户均用气19.8立方米。

  居民用气量分档

  据统计,根据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第一档覆盖80%居民,年用气量为228立方米,月均用气量19立方米;第二档覆盖95%居民,年用气量为433立方米,月均用气量36立方米。

  合燃集团2014年居民用户均月用气主要特点是:81.6%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20立方米以下;92.3%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30立方米以下;95.8%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40立方米以下;97%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下;98.8%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100立方米以下。

  昆仑燃气92.5%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30立方米以下;97.3%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下;98.9%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100立方米以下。

  安徽深燃97.7%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30立方米以下;98.4%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下;98.8%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100立方米以下。

  居民

  关注首档能否满足生活需要

  根据市物价局测算,按方案一,第一档(月用气量0-30立方米)用户数量83.39万户,占92.3%,不增加用气成本;按方案二,第一档(月用气量0-30立方米)用户数量83.39万户,占92.3%,户均月用气量10.5立方米,户均月增加支出0.735元。

  据介绍,市物价局10月下旬公布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方案后,还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居民总体反映较好;部分居民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方案进行了咨询,也提出了建议。主要有:

  意见一:部分用户咨询第一档气量每户30立方米/月能否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物价回答:经统计,92.3%的用户月均用气量在30立方米以内,目前燃气企业采取每2个月抄表计费,部分用户以为是每个月抄表计费,感觉30立方米用气量基数不够,经核实,大多数用户基本在第一档气量范围内。

  意见二:影响较大的是居民独立燃气锅炉用户,建议适当增加用气量基数,满足大多数用户生活改善型的独立供暖用气需要;也有建议适当降低第二档用气价格,减轻居民独立供应用气支出。

  意见三:少数用户反映因家庭人口众多,第一档气量不能满足基本需要的用户。

  物价回答:由于方案中已提出了增加用气量基数,用户提出的建议将结合听证会意见进一步完善。

  代表

  消费者代表赞同第二套方案

  上午10点,听证会参加人陆续开始表达意见。第一位发言人是消费者代表冯克军,他赞同第二套方案。冯克军认为物价部门参照的周边多个城市是南方城市,不用供暖,没有可比性,建议考虑独立采暖用户的用气量。此外他赞同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涨有跌,而不是只涨。

  消费者代表白冰倾向于第二套方案,她认为第三档的设置更人性化。此外她建议由于有不少“人在户不在”的情况,多人口家庭的确定建议结合户口本和身份证共同认证。

  专家学者参加人王造奇认为合肥用气量的设置,比较人性化,他赞同第二套方案,更能照顾到上有老下有小的独立采暖用户。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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