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防洪工程修复确定时间表 明年4月底前完成

2015年11月10日 21:02   来源:西部网   

    近日,陕西省水利厅向各级水利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11月25日前全面掀起水毁防洪工程修复建设高潮,明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任务,4月底前全面建成。

  记者了解到, 今年以来,陕西省降雨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汛期先后发生了7次大范围强降水过程,局地短历时暴雨多,局部山洪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江河堤防、水库工程和汛情测报设施出现不同程度水毁,严重消弱了工程的防洪能力。

  陕西省水利厅表示,水毁防洪工程修复要坚持恢复与提高相结合,灾后重建与水毁修复相结合,突出堤防和水库修复重点,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周密制定修复实施方案,按照明年入汛前建成的时间要求,逐旬编排时间节点进度计划,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全力保证修复工程实施安排。

  《通知》中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各地今年水毁实际,重点做好黄河、渭河、汉江等主要江河水毁堤防和护堤坝垛、重点集镇水毁堤防、中小水库损毁设施和水文测报设施的修复加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把水毁修复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千方百计落实修复建设资金。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受益区群众投入到防洪设施建设上来,采取群众捐资投劳,政府支持补贴等形式多途径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满足修复建设的需要。

  记者了解到,对于重点修复项目,《通知》进行了具体说明,要求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实施方案报批手续,明确任务规模、技术标准、施工期限和质量控制等要求,严格履执行工程验收程序。加强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细化建设管理程序,健全质量监控体系,从严控制施工质量。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质量不合格的要坚决返工重建,对组织工作不力、修复进展缓慢的市县要在全省进行通报。

  在时间上,陕西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和有关单位要抓住冬春水利建设的黄金时间,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营造大干快上的建设氛围。要采取专题会动员部署、现场检查等措施,全力推进修复建设进度,确保11月25日前全面掀起水毁防洪工程修复建设高潮,明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任务,4月底前全面建成。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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