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定价目录最新版本发布 居住区停车费市场定价

2015年11月19日 14:33   来源:北京晚报   

  机场大巴费从“票价率管理”变为“放开价格”、明确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由行业部门制定、除占道停车费和P+R停车费以外的停车费制定权全部下放市场,今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对外公布《北京市定价目录》的最新修订版本,将政府定价项目由2002年版的94项减少到41项,其中,放开57项,按国家要求增加4项,缩减幅度56%。该目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有减

  居住区地面停车收费权下放市场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放开的政府定价项目主要涉及专业服务、公用事业、重要商品、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13项是国家要求地方放开的,包括化肥、两碱以外的工业用盐、电信业务收费、铁路延伸服务收费、药品、食盐、民爆器材、资产评估收费、会计师事务所收费、部分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住宅买卖)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另有44项是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放开的。

  在所有放开定价项目中,停车收费问题备受关注。据介绍,除占道停车费和P+R停车费以外的停车费制定权全部下放给市场。针对国家要求放开居住区停车收费价格问题,2002年以来,本市居住区地下停车场一直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次又进一步放开了居住区地面停车收费,除占道停车费和P+R停车费以外的停车费制定权全部下放给市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要明确居住区停车收费管理程序,变动和调整要按法律法规程序,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另外,对于放开停车收费后,居住区的收费纠纷问题,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为争议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帮助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并将畅通民事诉讼途径。

  市民也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来举报所遇到的价格乱收费问题。

  有增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新入目录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41项保留政府定价的事项中,也要推进分领域、分行业、分层次价格管理。

  记者上午在最新的《北京定价目录》表格中看到,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共有22项,主要是全市性、基础性的重要民生价格,如水、电、气、热、公交、基本医疗服务等;按照国家要求,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也首次纳入定价目录。

  由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项目共有11项,均与行业管理关系密切相关,主要涉及住房、高速公路管理、养老和殡葬服务领域,包括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保障性住房租金与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物业服务费、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等。另有8项属于授权区县政府管理的定价事项,包括郊区客运票价、郊区电动出租车运价、区(县)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等。

  释疑

  放开价格不等于涨价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针对媒体关于“放开价格是否意味着会涨价”的提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开价格的影响是有升有降,放开并不意味着就会涨价。“通过这次目录的修订,价格机制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市场变化了。”

  修订定价目录的目的是什么?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答说,定价目录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的重要依据。修订目录有三个目的:一是简政放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范围;二是理清职责,实现价格权力和责任的清单管理;三是激发活力,充分赋予各类市场主体定价自主权,目录以外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均由市场决定。

  此外,在新版《北京市定价目录》修订的同时,也修订了《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新修订的听证目录将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进行听证的项目全部纳入;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但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和市政府安排的其他调价项目,也将进行听证。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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