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对电动汽车采用差异化交通管理。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电动汽车停车费。
《意见》规定,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启用专用号段,积极争取国家同意使用专用号牌,核发行驶证要明显标注专用号牌号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等相关信息。对2015年及以前已上牌但未使用专用号段的电动汽车,免费更换为专用号段牌照。
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免收新车牌证费用。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对电动汽车通行给予便利。
据了解,我省将以公共服务领域和城乡接合地区民生领域用车为引导,通过示范应用、完善配套、政策扶持,推动私人领域用车市场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20万辆以上。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