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30家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被通报要求整改

2015年11月30日 16:57   来源:福建日报   

  环保设施不配套、应急池及配套设施不完善……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30家企业因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被通报。

  此次督查共抽查9个设区市的25个县(市、区)的有关工业园区和环境风险企业,包括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制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仓储和尾矿库等,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防护距离落实、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督查发现,部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

  有的企业环保设施不配套,如福建滨海化工有限公司、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安装脱硝设施,万祥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没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有的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如福建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偷、漏排和“跑冒滴漏”现象依然存在;

  有的企业搬迁工作未落实,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如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居民未搬迁,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硝酸铵仓库1000米安全距离内仍有居民楼和工厂。

  另外,部分风险企业环境应急池及配套设施不完善,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亟待加强。大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部分企业未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演练,未储备环境应急物资。

  省环保厅表示,被通报的企业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下一步将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停产整顿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严厉惩处一批违法单位责任人。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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