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通段12.5米深水航道运行 5万吨级船可全潮航行

2015年12月03日 16:07   来源:中国江苏网   

    昨天,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在南通召开竣工验收现场核查会议。经过一年五个月的试运行后,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在通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长江干线太仓至南通段12.5米深水航道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可满足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全潮,5万吨级散货船、油船乘潮双向通航以及10万吨级及以上海轮减载乘潮通航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书记丁大卫在会上致辞,感谢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一直以来给予南通的关心支持。他说,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为南通实施江海联动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期工程于去年7月完工,试运行以来,南通“黄金水道”的“黄金效益”得到了充分释放,进出南通港的5万吨级以上船舶超过2000艘次。今年以来,长江进入南通水域10万吨级以上船舶176艘次、增长15.9%,20万吨级海轮可以实现海进江直航,大型海轮单船增加载重量约8000吨。预计今年,南通港货物吞吐量达2.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75万标箱。丁大卫表示,南通将主动融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布局,充分用好长江深水航道资源,发挥好南通港作为长江主航道进江第一枢纽港的作用,积极对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深入推进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发展,为全省全国区域发展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在通期间,专家组察看工程现场、听取设计施工和整治效果报告,经过充分讨论,最终形成竣工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认为,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已按国家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设计要求建成,工程质量合格;在试运行期间保持了100%的通航水深保证率,同意通过竣工验收。自12月5日起,一期工程航道及航道设施交付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维护管理。

  何建中指出,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是打造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助力“一带一路”战略的国家重大项目。一期工程顺利竣工移交后,要认真做好维护管理,确保12.5米深水航道稳定运行。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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