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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文保单位部分建筑被拆 将启动修复并追责

2015年12月10日 08:10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福建长乐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长乐市级文保单位“营前新街”98号房屋部分被拆后,当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除了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营前新街”的拆除行为,抓紧制定被拆房屋的修复和保护方案外,还将研究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拆文物,并抓紧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长乐市有关部门通报称,“营前新街”系孙中山先生私人秘书、时任福建省农工厅厅长黄展云为实践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乡村建设运动”而建设的。该建筑始建于1929至1933年间,双层,砖、木、混凝土结构,现存40间,街北面现存27间,门牌号为新街路98号至120号,其中98号有3间。2003年8月,经长乐市政府公布为长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通报称,“营前新街”所在区域营前瀛洲片区正在实施旧改项目,由于长乐市规划局、科技文体局、营前街道以及瀛洲旧城改造指挥部等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对文物保护措施不到位,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在未弄清是否属于拆迁对象的情况下,相关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盲目地拆除了部分房屋。“营前新街”列入长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5653㎡,其中误列入瀛洲片区改造范围内约1663㎡。被拆除的98号房屋位于西北角,面积约200㎡,占文保单位总面积的3.5%。

  记者还获悉,长乐市将采取措施处理好“营前新街”部分建筑被拆善后工作:对已经被部分拆除的98号房屋残存墙体进行加固,防止文物二次伤害,同时立即聘请有资质的文物修复单位,按照“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的原则进行修复,修复后将开辟为展览馆,主要展示黄展云新农村建设历史成就;同时,对原纳入改造范围的“营前新街”新街路98号至103号房屋由市政府补偿征收,采取措施予以全面保护。

  此外,长乐市纪委、监察局已牵头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对文物被拆一事进行全面调查,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查问责。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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