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反腐主体责任不力 通州4单位9领导被通报批评

2015年12月17日 14:46   来源:北京晚报   孙颖

  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通州4单位9领导被通报批评

  北京纪检监察网上午消息,通州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开展了“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因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导致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通州区4个单位和9名领导干部被通报批评。

  被通报批评的4家单位分别是通州区农委、农业局、残联和文化委。

  通报显示,2014年以来,通州区农委原副主任郎德峰、原副调研员高雪峰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2015年通州区农业局下属单位通州区种猪场原场长韩运江、财务人员张胜利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下属单位通州区种羊繁育推广中心主任胡红宇、副主任李亚新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2015年通州区残联原副理事长孙喜春因玩忽职守罪被给予党政纪处分;2014年以来,区文化委原党委副书记赵益富、区文化委行政执法队原队长贾海科、区文化馆馆长戴立军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给予党纪处分。上述4家单位党委、工委因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被通州区纪委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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