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低温下劳动者:低温津贴很少被提 甚至从未听说

2016年01月14日 11:32   来源:新华网   

  2016年1月11日,农历腊月初二,早上7点半,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实时气温零下33摄氏度。

  44岁的李淑霞在家中快速吃着早餐:一碗热气腾腾的小米粥,两个猪肉酸菜馅的包子。

  饭后,李淑霞先在厚厚的毛衣外裹上一件棉袄,再套上厚重的外套,最后用帽子和口罩把头面部包得严严实实。

  房门一开,寒风裹挟着白色雾气扑面而来,李淑霞出门上班去了。一路上,已经“胖”了一圈的李淑霞透过口罩呼出大口大口的热气,有点儿吃力地步行前往位于市区中央大街的责任路段。

  李淑霞是一名环卫工人,她所在的根河市是中国纬度最高的城市之一。这里全年平均气温为零下5.3摄氏度,每年冬季都会有零下40摄氏度至零下50摄氏度的极端低温,素有“中国冷极”之称。

  里三层外三层的冬装,不仅使李淑霞看起来非常臃肿,行动也十分不便,“弯腰捡垃圾、铲积雪都使不上劲儿,衣服实在太厚太沉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后,李淑霞清扫好了责任区的一部分路段,打算歇会儿。此时,她的口罩、眼睫毛和眉毛上早已挂满了厚厚的一层白霜。

  放下工具,李淑霞走进一家刚开门的手机店暖和身子。她一边搓手跺脚一边念叨着:“冬天上班最遭罪了,穿了这么多那么厚的衣服,不到半个小时就冻透了。时间过得太慢,好像也被冻住了似的。”

  李淑霞在根河市做环卫工人十多年了,每年冬季都是她最发愁的时候。“夏天还好,一到冬天在外面时间长了,我的腰、腿就疼,感觉凉气顺着鞋底往身上钻,别提多难受了。”

  这几年,李淑霞的腰腿在冬天疼痛的频率和程度都在增加,但她一直拖着没有去医院看。“估摸着就是风湿病呗。我是临时工,不像有编制的同事那样有医保,要是查出点儿啥病来,又是一大笔开销。我总寻思着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应该没啥大毛病。”

  李淑霞告诉记者,她的工友们大多都有风湿病、胃病,还笑称“这是我们环卫工的职业病”。

  有着十年从医经验的安徽省合肥市外科医生张枫说,皮肤暴露在较冷环境中时间较长的话,身体会自动收缩皮肤、手指等的小血管,以利更多的血流到重要器官,这种自我保护措施让手指等很快变得更冷。如果不加强保护,产生冻伤现象在所难免。

  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公布了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冻伤”列为新增的职业病之一。2015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公布了修订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低温”列为新增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

  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主要应该从“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等9个方面做好低温环境工作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工作。

  当记者问起当地环卫部门对在低温下工作的一线环卫工人的劳动保护情况时,李淑霞说:“前年给我们发了一整套棉服,从棉衣棉裤到棉鞋棉手套。今年又给重新量身高啥的,应该是要发新的了。”

  “领过‘低温津贴’吗?”记者问。

  “这个,真没有。”李淑霞说。

  在我们身边,有一群像李淑霞这样的劳动者,无论是呵气成霜、滴水成冰还是寒风呼啸、雨雪纷纷,他们依然出现在大街小巷、工地厂房、甚至戈壁荒滩,哪怕是“三九”天也得“裹成粽子”在寒冷中坚持工作。他们可能是刚刚清扫完你走过的街道上积雪的环卫工,也可能是穿梭于风雪之中为你送上包裹的快递员,还可能是顶风冒雪排除故障确保万家灯火的电网巡线工……

  2015年12月17日,地处陕北高原的陕西黄陵县,北风凛冽。西安铁路局榆林车辆段工人雷刚和值班工友一起,进行晚7点到早8点的夜班值班,执行车站及附近停靠的所有货运列车车厢的检修任务。

  “现在是一年中最难熬的时候,陕北冬季最低气温经常低至零下十几度,就是穿着棉袄棉裤,也挡不住冷风嗖嗖地往里钻。经常工作上一宿,身上没有一点热乎气。”雷刚说。

  雷刚告诉记者,他每月能领5000多元工资,虽然不明白什么是“低温津贴”,但工资中有1000多元是“烤火费”。“工作强度大、天气冷,不过能发点‘烤火费’,感觉很温暖,觉得自己没有白白辛苦。”雷刚说。

  不过,大多数在低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并没有雷刚这么好的待遇。记者采访发现,国有企业职工的低温补贴发放情况较好,有的发放现金,有的发放医疗卡,但对于非公企业职工以及临时工来说,冬天能发件大衣、发条棉裤就算是不错了。

  当“高温津贴”惠及越来越多劳动者的时候,在低温下坚持工作的劳动者却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现实:“低温津贴”很少被用人单位和社会舆论提起,许多劳动者的低温保护状况就像北方的冬天一样“冷”。

  那么,“低温津贴”到底能不能有?

  记者查阅各类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了“低温津贴”: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介绍,所谓的极寒地区津贴本质上属于艰苦岗位津贴,由企业自主确定,国家没有制订相应的统一政策。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对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主要进行政策指导和引导,鼓励企业工资分配向一线、艰苦岗位倾斜。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认为,我国幅员辽阔,比如海南和东北,冬季气温差别很大,不太可能就低温劳动保护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或是规章制度。各地应该依据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度,特别是冬季气温特别低的地方,更应对环卫工等户外工作者发放津贴。

  实际上,目前我国各省份在发放“低温津贴”方面出台的相关规定的确不尽相同。

  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低温津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要求,也没有相关细化的政策法规出台,基层劳动监察部门因此无法发放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于2013年10月出台了高温高寒天气室外作业的岗位津贴支付标准,其中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零下25摄氏度(含)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以上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享受高温高寒岗位津贴。高寒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每月230元。

  但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多地的环卫工人发现,一线环卫工人基本没有享受过高寒岗位补贴。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孟繁立说,当地冬季气候条件恶劣,一线环卫工人一般上午、下午连续工作的时间都在2个多小时,但尚未达到发放补贴的标准。

  郝纪勇认为,在高温之外,关注低温下的劳动保护,是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但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还没有这个意识。

  和李淑霞在一个班组工作的有三四名环卫工人,当听到“低温津贴”时他们都一脸茫然,表示“从来没听说过,连想都没想过”。

  除了劳动防护用品和“低温津贴”,对于环卫工人来说,他们还希望冬天能有一个可以取暖的地方。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环卫工人张振英说,天气暖和的时候还好,累了就在马路牙子上坐会儿,“冬天太冷,没地方去,有时候实在受不住,就到一些临街商店的屋檐下躲会儿风,跺跺脚取暖。”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盖志毅建议,有经济条件的地区,可建设一批公共取暖场所和设施,并配备热水等必需品,给环卫工人等提供方便;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可动员有爱心的商铺、住户等社会人士,在门前张贴特定标识,允许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进屋取暖休息。

  2016年1月11日下午17时,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实时气温零下25摄氏度。

  已经在严寒中工作了一天的李淑霞站立在路灯下,她看了看已被清扫整洁的街道,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日子过得快,现在都已经进入腊月了。我准备一会儿去市场买点儿菜,晚上一家人热热乎乎地吃一顿炖牛肉,那是我儿子最喜欢吃的菜。”李淑霞笑着说:“眼瞅着一年就要过去了,这一年我过得平平淡淡,但我最开心的事儿之一就是去年7月开始,我们的工资从1000多块钱涨到了1200多块钱,日子能稍微松快儿点儿。”

  昏黄的路灯灯光下,李淑霞挪着步子向市场走去,她呼出的阵阵雾气不断地变换着形状,最后逐渐消散在寒风之中……(记者:陈尚营、刘懿德、潘林青、刘彤)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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