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因停车纠纷打"1元官司" 被质疑浪费资源

2016年01月15日 14:59   来源:羊城晚报   黄晓晴  刘宇靖

  因为停车问题,家住佛山禅城某社区的高先生与邻居向女士,因为停车问题引发纠纷并不断升级,斗了三年,其间甚至大打出手。后来高先生将向女士起诉到禅城法院,索赔人民币1元。14日,禅城法院通报,这起“1元官司”已经审结。

  2013年,高先生将新买的车停放在自家楼下,但这引起了同一栋楼二楼的住户向女士极大不满。高先生称,长期以来,向女士对其小车采取淋污水、撒垃圾、污泥等手段进行污损,并数次用摆放杂物、起水泥墩等方式干扰其正常停车。向女士则认为,高先生所说的停车位是消防通道,不应该停放车辆。

  双方因为停车问题引发纠纷不断升级,甚至发展到大打出手,所在社区居委会联系综治信访、行政执法、驻点律师、物业公司对双方进行调解,也未达成共识。2015年9月,因为爱车被泼得满车花泥,高先生认为是向女士所为,将向女士起诉到禅城法院,请求向女士停止不法侵害及污损车辆,不得用杂物堵塞车辆进出,同时要求向女士赔礼道歉,赔偿人民币1元。向女士承认在2015年9月因置换花泥不慎将停在楼下的车弄污。最终禅城法院判决高先生胜诉。双方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并未上诉,向女士也向高先生支付了1元的赔偿款。

  延伸

  “1元诉讼” 定纷止争

  有人质疑,上述的“1元官司”是否有浪费司法资源之嫌。对此,禅城法院指出,2015年,全国范围内有不少起诉赔偿1元的案件报道,“1元诉讼”看似是为了小额利益的争辩,而实际是对“1元诉讼”背后复杂的法律关系的辨析,通过法院裁判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近年来,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诉讼的形式来解决纷争,一方面源于老百姓对法院的信任,另一方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难”再也不能成为阻碍老百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纷争的一道坎。

  据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禅城法院立案量比往年有所增加,2015年全年立案约2.39万件,比2014年增长24%。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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