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26日披露,2015年陕西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986人,同比上升16.7%。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人民币。
在26日举行的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作工作报告。
胡太平表示,陕西检察机关通过加大办案力度、不断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并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措施,持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等利益集中领域,成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的“重灾区”。
胡太平披露,2015年陕西省检察院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986人,同比上升16.7%,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566人,同比上升17.4%;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420人,同比上升14.1%。
胡太平说,陕西检察院突出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和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779件、要案105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61.5%。
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注重查办发生在民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严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此类犯罪嫌疑人90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
胡太平表示,2016年陕西检察院将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并深化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