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积极优化全省营商环境

2016年02月25日 20: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市场主体准入的办理时限从8天压缩到3天以内;一年来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以住宅为住所登记9.3万户,以房屋产权证以外证明材料登记12万户,登记“一址多照”企业1666户——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25日下午举行的发布会上,辽宁省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刘升给出了一组这样的数字。

  两年来辽宁进行的商事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一项影响长远、影响全局的综合性改革。这项改革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在社会上引起好的反响,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改革中的一大亮点。

  刘升说,商事制度改革在整体改革中发挥了先手棋和突破口的作用,通过工商系统的自我革命、主动放权,带动了相关部门审批制度的改革,减少了行政审批。另一方面,商事制度改革在经济发展中释放了改革红利。通过改革,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

  据介绍,2015年以来,辽宁省工商局举全系统之力,严格“先照后证”管理,前置审批目录外的事项,一律不作为登记准入的前置条件,前置审批设立登记仅占登记量的1.9%。

  辽宁将现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加载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为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2015年底前共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1万份,将主体准入的办理时限从“一照三号”时的8天压缩到3天以内。

  刘升说,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为营造宽松、诚信的营商环境,辽宁工商部门注重从“管制”变“自律”,监管内容从“封闭”变“透明”,监管主体也从工商部门的“单兵作战”变为政府各部门的“协同共治”,一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逐步建立。

  目前,辽宁工商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完成了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的顶层制度设计。同时通过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实现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2015年,辽宁工商部门公示企业登记、备案信息406万条,引导企业自主公示出资、股权变更、受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17.3万条。44.1万户企业依法按时公示了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85.04%,完成了既定目标。另外,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组织开展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的定向和不定向抽查工作,将全省近8万户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重点监管。

  扶持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是辽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另一项成果。2015年,辽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近43万户,同比增长14.8%,每天诞生近1200户市场主体,比2013年整整多了一半;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70万户,同比增长11.7%。其中,企业总量近65万户,个体工商户总量突破20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近5万户,有力激发了市场内生动力。

  刘升表示,2016年辽宁将在登记注册便利化、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促进市场主体信息的共享应用等方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同时继续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推进经营异常名录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及相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将企业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进行关联整合、统一公示,实现企业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庄彧)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