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预测,2016年3月2日至4日,天津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环保部和中国气象局要求:在2月2日至3月31日期间,京津冀6城市(北京、天津、廊坊、唐山、保定、沧州)率先统一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据此本市于2日16时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措施,各区县政府、各相关单位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积极开展应对工作。
截至3月3日18时,在保证全市供电和供热的同时,全市关停了5台机组(245.7万千瓦),约占主力电厂装机的25.7%,在运行机组通过采取低硫质煤、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现场检查工业排污单位290家、水泥粉磨站7家、建筑和拆迁工地155个,绝大多数单位均落实了工业污染减排、停产和停工措施;中心城区出动机扫车辆800余台次,对道路进行全方位保洁作业;机动车尾气执法共遥测、拦检机动车2357辆,排查公交站、客运站、物流中心等机动车停放地195辆,全天共处罚超标车8辆;综合执法部门治理问题点位12处。
3月3日全市各级督查检查组共发现典型问题14个。
3月3日大气污染问题典型点位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