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济南黄河大桥免费通行细则出炉:16日0时起限济南牌照

2016年03月10日 20:53   来源:齐鲁网   

    今天,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发出《关于济南牌照小型客车免收黄河大桥通行费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快济南市北跨发展步伐,按照方便市民通行、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推进免费的原则,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济南牌照小型客车过黄河大桥实行免费通行。经济南市政府授权,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实行免费通行的桥梁为济南黄河大桥、济南建邦黄河大桥、济阳黄河大桥。

  济南牌照(鲁A、鲁O、鲁W)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和济南市公交车。

  免收通行费自2016年3月16日零时起实行。

  符合免收通行费条件的车辆,驾驶员提前选择免费专用车道有序通过收费站。不属于免收范围的车辆(含临时牌照车辆),应当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对强行冲卡、恶意堵占通行车道、寻衅滋事或其他扰乱大桥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济南牌照小型客车免收黄河大桥通行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北跨发展步伐,按照方便市民通行、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推进免费的原则,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济南牌照小型客车过黄河大桥实行免费通行。经市政府授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收通行费桥梁范围

  本次实行免费通行的桥梁为济南黄河大桥、济南建邦黄河大桥、济阳黄河大桥。

  二、免收通行费车辆范围

  济南牌照(鲁A、鲁O、鲁W)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和济南市公交车。

  三、免收通行费起始时间

  自2016年3月16日零时起实行。

  四、通行秩序保障

  符合免收通行费条件的车辆,驾驶员提前选择免费专用车道有序通过收费站。不属于免收范围的车辆(含临时牌照车辆),应当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对强行冲卡、恶意堵占通行车道、寻衅滋事或其他扰乱大桥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2016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庄彧)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