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民币国际化正处于从“周边化”转为“区域化”、从“总量推动”转为“质量推动”的阶段。全国人大代表、人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认为,广东自贸区具有独特优势,应该成为联系离岸(香港)和在岸人民币市场的“中间人”,成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试验田”。
他认为,“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民币“入篮”可在两方面对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起促进作用,一是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新的机遇,沿线国家的投融资业务都将成为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新增长点,推动人民币成为“一带一路”区域开展经贸投资活动的主要货币。二是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新的支点,多边金融机制将成为人民币国际化新的战略支点,人民币将成为多边金融组织的储备货币。
为了抓住历史机遇,王景武建议广东自贸区在以下五方面开展改革创新。
一是进一步推动自贸区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发展。对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自贸区跨国企业集团,应允许其集团内人民币资金在更宽松的条件下进行调配;对涉及“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融资租赁企业等类金融企业,应允许其参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办理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
二是发展面向香港离岸市场的跨境集资业务。应在RQDII投资额度上给予倾斜,引导自贸区与香港金融业合作开发SDR计价的金融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一带一路”项目;通过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做减法”,鼓励自贸区内设立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到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工具,募集资金投入“一带一路”建设。
三是支持在自贸区内设立新型跨境人民币交易平台。可成立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允许自贸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贸易融资等人民币金融资产的跨境交易。可研究设立大宗商品跨境交易平台,鼓励在“一带一路”大宗商品交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四是支持“一带一路”电子商务人民币计价结算业务发展。应放宽异地支付机构在自贸区内设立的分公司开立人民币跨境支付专用账户的限制,鼓励自贸区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使用人民币标价和结算,使人民币逐步成为跨境电商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研究探索扩大自贸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逐步允许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从经常项目扩展至资本项目。
五是支持开展金融工具跨境业务创新。应支持在自贸区内设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基金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开展对外投资;支持自贸区开展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大宗商品人民币期货业务,为大宗商品的跨境人民币交易提供风险管理服务;鼓励自贸区内金融机构研究开发以SDR货币组合为基准或与SDR价格挂钩的金融产品,允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对该类产品进行投资。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