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原配因网上发布“小三”隐私被告上法庭

2016年03月21日 11:48   来源:兰州晚报   赵雨欣

  原配告“小三”的案例人们早已司空见惯,“小三”告原配还真是少见,但这事却偏偏在兰州发生了。

  今年34岁的圆圆(化名)原本有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可就在去年,在外地做生意的丈夫与合伙人有染。夫妻感情越来越差,“小三”甚至明目张胆地发短信辱骂圆圆及其女儿,圆圆只好与丈夫离婚。期间,气不过“小三”的嚣张气焰,圆圆将丈夫出轨以及“小三”的个人资料发布在网上。结果,反而被“小三”告上法庭,并要求圆圆删除贴吧发布内容,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对方的名誉,还要求圆圆赔偿其精神损失费、承担诉讼费共计4万多元。

  明明是自己和孩子受到了伤害,如今却被“小三”告上法庭,反倒要她向“小三”赔礼道歉,甚至赔偿对方数万元损失费,这让圆圆气愤不已。

  “我不觉得我有什么错,我只是一个敢于站出来与第三者斗争的母亲,我要保护我的孩子。”采访中圆圆告诉记者,女儿知道此事后性情大变,常常在家里一个人蒙着被子大哭。圆圆生怕女儿心理压力大,一直不敢和女儿说这事。

  3月16日,法庭审理了“小三”状告圆圆案。法庭将择日宣判。这段时间内圆圆只能耐心等待。以下是记者近日和圆圆的对话:

  记者:被“小三”告上法庭并不是光彩的事情,为什么愿意曝光呢?

  圆圆:我只是希望更多的妻子在遇到丈夫出轨的行为时,懂得保护婚姻、保护自己和孩子,与违背社会道德的第三者做斗争,我不想更多的孩子失去完整的家庭。

  记者:如果法庭判你败诉,你怎么办?

  圆圆:我不接受调解,但也绝不道歉。他们跟我说,“小三”的行为触犯的是道德,我的行为触犯的是法律,可是,我只是想保护我的孩子。

  记者:孩子呢?现在怎么样?

  圆圆:(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现在好多了,话也多了。

  记者:一个人带孩子累吗?

  圆圆:不累,孩子上初中了,长大了也懂事了。(记者 赵雨欣)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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