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出台法规促家庭教育 拟设全市家庭教育日

2016年03月30日 2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重视家庭教育、注重对健康人格和完美品行的塑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30日,《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

  “家庭教育是现代教育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构成塑造人的完整教育体系。家庭教育是人初始的、覆盖全程的、最为重要的终身教育。”重庆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李元鹤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重庆市的家庭教育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家长家庭教育意识和履责能力不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管理等制度不够健全和规范,社会参与不够,激励保障措施不完善,需要出台地方性法规,规范和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李元鹤介绍,该草案共七章四十五条,对家庭教育的适用范围、工作体制机制,以及家庭实施、学校指导、社会服务、保障激励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多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草案以鼓励和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为立法理念,借鉴了其他省市的立法探索经验,以及美、日等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在家庭教育立法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就家庭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体制机制不畅、社会参与不够、激励保障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设定法律规范。”李元鹤称,草案还对法律家庭教育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固化了国家文件所确立的工作制度,强化了父母主体责任,深化了指导保障工作机制。

  在工作体制机制方面,草案将组织协调机制设定为,由当地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构建家庭教育由妇联、教育部门主抓的工作格局,明确民政、卫生和计生、公安、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支持,家庭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则由教育部门承担。

  此外,草案指出,建议将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设立为重庆全市家庭教育日。同时,为了有效制止父母以家庭暴力形式教育子女,草案还提出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违反相关规定但尚不足以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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