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宁夏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

2016年04月03日 09:26   来源:新华网   许晋豫

  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记者1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部门获悉,宁夏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据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林文介绍,宁夏自2013年8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宁夏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目前,自治区国税、地税部门顺利完成了营业税管户64354户的户籍信息移交,还有11580户需在国税部门征管系统中进行信息确认。

  新一轮营改增试点还将扩大抵扣范围,继上一轮营改增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扣除范围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以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自治区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16.62亿元,试点纳税人累计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45.07亿元。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2339户,较试点初期增加18241户;部分现代服务业18688户,比试点初期净增加15575户;新开业试点纳税人10806户,累计新增就业岗位3.5万人。

(责任编辑:石兰兰)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