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江苏省泰州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懒政怠政”亮剑,公布首批“蜗牛奖”获得者名单,12个部门单位被公开曝光,其中既有市级机关部门,也有基层单位。
泰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张国梁说,作为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的一个杀手锏,泰州市希望通过设立“蜗牛奖”这一负向激励措施,倒逼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快推进快到位。
张国梁说,获得“蜗牛奖”,关乎“面子”“票子”与“位子”,除通过新闻媒体点名道姓予以曝光外,还将在年终对“蜗牛奖”获得者所在处室、单位予以绩效扣分,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对领到“蜗牛奖”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回访跟踪、督促整改,如果整改不力、变化不大,将予以组织调整。
今年1月,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在市委全会上公开宣布设立“蜗牛奖”,主要针对推进重点项目不得力、履行行政职能不到位、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及时的责任人。
据介绍,通过开通举报热线和网络投诉信箱,引导群众和媒体积极参与,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受理群众投诉、研判网络舆情、开展工作督查等方式,并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梳理出一批“蜗牛奖”问题线索。随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前期排查出的“蜗牛奖”待认定对象及事项进行“开门评议”。参加认定会的代表除市级机关效能建设相关部门负责人外,还包括“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基层群众代表、企业家代表,他们占评定人员总数的近三分之二。最后,12个事项、13个部门单位中, 有11个事项、12个部门单位被认定为“蜗牛奖”。
泰州市第一批“蜗牛奖”认定结果:
1、被认定对象 :泰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认定事由:“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扶持项目资金未按期落实。
2、被认定对象:泰州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处。认定事由:未按承诺、未按期办理某企业人防建设费的缴费凭证事宜。
3、被认定对象:中国电信泰州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认定事由:对海陵区某社区政务网故障维修不及时。
4、被认定对象:靖江市新桥镇政府法制科。认定事由:对某企业反映的涉企乱收费问题不认真处理,导致重复投诉。
5、被认定对象:中国联通靖江分公司运维部。认定事由:对多件群众投诉事项不办理和未按期办结。
6、被认定对象:泰兴市人社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认定事由: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多件群众医药费报销事项。
7、被认定对象:兴化市住建局房管处抵押科。认定事由:办理企业融资担保抵押业务履职不到位。
8、被认定对象: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城管办、凌窦社区。认定事由:违章建筑久拖不拆,影响市中医院迁建工程进度。
9、被认定对象:姜堰区梁徐镇供水服务站。认定事由:违规收费、不及时解决企业用水需求。
10、被认定对象:姜堰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认定事由:海姜大道公交站台长时间维修不到位。
11、被认定对象: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项目管理科。认定事由:对群众反映济川西路未安装路灯问题处理迟缓。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