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62万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016年04月22日 14: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4月21日,记者从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完善建立保险、救助、奖励扶助等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体系,目前全省262万老年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6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高龄津贴制度,惠及82.8万高龄老人。

   全省262万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养老保险参保4619.66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达到2281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697.52万人,农村居民参保新农合5234.96万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0%以上。全省262万老年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2.8万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纳入供养范围。16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高龄津贴制度,惠及82.8万高龄老人。19个市、县、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完善老年人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扩大救助病种范围。300余万老年人参加了“助老健康御险”。

   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88个,覆盖率达70%;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283家,拥有床位19.73万张;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31050家,拥有床位23.9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大力推动居家养老呼叫网络建设,较好解决了居家老人养老难题。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全部实现了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各旅游场所对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门票,60岁以上老年人门票半价;政府办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全部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加快推进全省医养结合型养老示范基地建设

   2015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已达1212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仅去年就净增94万多人,年增速高达8%;8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55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12.4%;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达到134万人,占11%;失独老年人数量也有所增加。据专家预测,我省老年人口比重到2020年将达到18%,2030年达到25%以上,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据预测,2030年后,将出现人口老龄化与人口负增长相叠加的现象。届时,80岁高龄人口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将达到一个更高的比例。

   2016年,我省坚持承接京津养老需求与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相结合,沿边(京津周边)沿路(高速铁路和公路)与沿海相结合,中高端与普通型养老机构相结合,加快推进全省医养结合型养老示范基地建设。

   “十三五”期间,各设区市和环首都县市都要加大医养结合型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打造北京异地养老首选地和京津冀养老服务产业聚集地。要抓住国家相关部门启动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的机遇,积极协调争取国家级试点,抓好省级医养结合试点,推进我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利用民政部支持公办养老机构的重大利好政策,探索推进“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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