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年内解决“黑户”问题 9类人员可办户口

2016年04月23日 10:15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广东计划在5年内全面解决“黑户”落户问题。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广东省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而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9类无户口人员,也可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意见》有效期为5年。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至少已有广东等7个省份出台了地方版《实施意见》,对“黑户”登记户口政策进行细化,明确落户指南,同时强调禁止设立任何户口登记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

  此次广东出台的《意见》指出,各地、各有关单位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对与本实施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公安、司法、民政、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分解细化任务,狠抓政策措施落实。

  《意见》中明确,以下9类无户口人员可登记户口,具体细则可登录广东省政府网站查看。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员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人员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人员

  ●因长期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后被注销户口又重新出现的人员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也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