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这是环保法修订实施以来,环保部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保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当天,受国务院委托,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作报告时提到,2015年中国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仍然突出。
他表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环境约束性指标均如期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同时,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高发、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增多、良好水体保护等问题不容忽视。
他透露,去年的空气质量,中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达标,占21.6%。颗粒物为主要污染因子,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增多。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八成多。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占总超标天数的16.9%。
陈吉宁说,中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十三五”期间,环保部门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他还在报告中提出了2016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表示,报告清晰地反映了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今后环保工作指明了重点。
(责任编辑:王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