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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通违法举报奖励系统启用 涉3种机动车违法行为

2016年05月17日 15:04   来源:福州晚报   

  为保障城区道路有序通行,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台规定,对市民举报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奖励。举报奖励系统近日将启用,主要奖励市民抓拍的机动车加塞、乱掉头、冒黑烟行驶等违法行为。

  市民可以关注并打开“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进入随手拍功能,按照固定的格式和要求,拍摄交通违法图片或视频并上传,目前提供举报机动车加塞、乱掉头、冒黑烟行驶等3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活动。

  拍加塞时,需要远景照片2张,一张能够清晰体现违法车辆开始驶离排队等候或缓慢通行车辆队伍的交通状态,另一张能够清晰体现违法车辆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交通状态;近景照片1张,能够清晰体现机动车前部或者尾部全景特征和号牌号码等信息。

  拍乱掉头时,需要远景照片1张,能够清晰体现机动车行驶方向路段或者路口的道路特征以及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交通状态;近景照片2张,一张能够体现车辆实施了违法掉头的交通状态,另一张能够清晰体现违法掉头车辆的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

  拍冒黑烟行驶时,需要远景照片1张,能够清晰体现机动车行驶方向路段或者路口的道路特征以及车辆冒黑烟的状况;近景照片2张,一张能够体现车辆冒黑烟的状况,另一张能够清晰体现违法掉头车辆的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

  抓拍的视频需要完整记录车辆违法行为,视频中违法车辆的外观车牌等清晰可辨,视频背景中有可证明路段的明确参照物或路牌,原始视频需在一段时间内保留好。

  在“福州交警微发布”随手拍上认证后,市民也可以登录福州交警支队门户网站,上传抓拍的交通违法图片、视频资料(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

  交警部门采用举报资料后决定给予举报人奖励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举报人提供的银行卡号进行奖金兑付转账。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不实行多头奖励;对多人同时举报同一交通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第一实名举报人领取。(记者 李琼 通讯员 榕警)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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